央行2018年5月发布了《银发[2018]125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12月1日起进入第二阶段,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时,除按照第一阶段业务处理办法执行外,增加完善账户管理协议、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转私”管理、健全异常情况处理机制、加强销户管理等试点内容。

这意味着,明天起不能再随便转款冲账,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对有疑问的交易有权拒绝处理。那些还在用私人账户发工资的老板,或者超过限额划款的,都要小心了。

《通知》重点讲了2样事:一是取消开户许可证;二是增加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的管控,尤其是“公转私”账户,以及超过限额的账户,加强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管理。

原则上,一般的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对此有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

哪些转账行为容易被税务和银行盯上呢?

1、大额支付

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将大额现金交易的人民币报告标准由“20万元”调整为“5万元”。 对跨境资金交易,以人民币计价的大额跨境交易报告标准为“人民币20万元”。

(一)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四)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的大额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在按本机构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操作规程确认为可疑交易后,及时以电子方式提交可疑交易报告,最迟不超过5个工作日。

2、可疑交易

(1). 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 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 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 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5). 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6). 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7). 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明天起,经常私户跟私户、私户跟公户之间单日5万以上现金收支的,要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