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有媒体从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获悉,苏州住房公积金再出新政:对于苏州市缴存职工在苏州市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使用;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来申请公积金贷款,已被提取的公积金一并计入有效账户余额,用作贷款额度计算。
也就是说,将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提取后,已提取的公积金仍计入账户余额做额度计算,不会影响后续申请贷款额度。
据了解,该新政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不包括工业园区),即苏州姑苏区、高新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昆山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太仓市。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苏州新政在很大程度上答复了此前的困惑,即提取公积金是否会影响额度。本次苏州明确不影响贷款额度,其实会使得此类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加具有适用性,或者说购房者等更加愿意主动提取公积金,没有太多顾虑。
严跃进针对此次新政进行了解读分析,他认为,苏州公积金政策的意义在于进一步说明“公积金提取-首付能力提振”之间的联动关系,当前公积金提取用于首付确实成为一种趋势。
1.过去此类现象比较集中在营商环境优化的层面,而现在公积金的提取或和各地首付能力不足有关系。通过此类提取,很大程度上也有助于促进公积金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而对购房能力形成更大的支持。
2.此类公积金的提取具有非常好的导向。当前正是房企抓销售的关键期,尤其是4-5月份销售数据不好的情况下,6月份的购房政策更应该宽松和给予支持。此次苏州公积金政策,具有风向意义,说明各地对于公积金盘活以及促进住房交易活跃等有非常好的共识,其也会成为6月份各地积极推进的政策内容。
除了苏州,目前还有多个城市支持公积金提取付首付,据不完全统计,至少包括郑州、银川、贵州、南京、福州、厦门、青岛、沈阳、珠海、惠州、大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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