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而设立的。失业保险的作用就是在职工在企业等单位参加工作中断就业即失业后,可以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政策依据
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失业保险条例》,《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失业后依照《条例》和相关实施办法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各省也相应出台了《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对失业保险政策实施进一步作了明确和细化。如湖北省出台《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35号)。
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那么,是不是所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都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呢?不是的,享受失业保险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费满1年;参保缴费不满1年也是不能享受待遇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果是单位辞退等原因失业,可以享受待遇;但是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失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符合了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待遇标准是怎么样的呢?每月能领多少失业金呢?
《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例如:湖北省失业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费时间满1年的,失业后发给3个月失业保险金,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时间,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具体每月发多少呢?以湖北省为例,2022年湖北省省直、武汉市武昌区等地区失业保险金为1809元/月;湖北黄石市、咸宁市咸安区等地区1485元/月。
办理地址是参保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符合条件的朋友, 一定要主动去申领。
今天跟大家讲了一下失业保险政策,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文中如有不当之处,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朋友们,你对失业保险政策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感谢阅读!我是社保小海,如果有喜欢我文章的朋友,请加我的关注(点右上方“+关注”)。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