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
南宁市是广西省的省会城市,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住房问题成为了人们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南宁市政府开展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下是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的相关内容。
什么是南宁市住房公积金?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是南宁市为了解决本市职工住房问题而特别设立的一种公共制度。所有在南宁市有工作的人都应当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按照月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存。具体比例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查询。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的作用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以下用途:
购买住房。南宁市职工可以利用公积金提取购房款。
建造、翻修住房。南宁市职工可以利用公积金提取建造、翻修住房费用。
还贷。职工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还贷款。
补贴租房。南宁市职工可以利用公积金提取租房补贴。
其他用途。南宁市职工可以利用公积金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南宁市职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房。购房者必须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有关购房的规定,且在购房前未曾拥有住房。
建房。建房者必须拥有建房所需的土地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翻修房屋。翻修房屋必须经过申请,并得到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准。
租房。租房者必须符合南宁市人民政府有关租房的规定。
其他情况。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职工个人情况审核是否给予提取资格。

综上所述,南宁市住房公积金是南宁市为了解决住房问题而特别设立的一种公共制度。南宁市职工可以通过缴存住房公积金来解决住房问题,同时也需要了解到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条件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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